关于全县耕地“非粮化”情况汇报【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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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耕地“非粮化”情况汇报【优秀范文】

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习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多次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问“那么粮食怎么办?”,充分表明耕地保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天,各位领导来我县对耕地“非粮化”问题开展调研,也正是体现省、市对耕地“非粮化”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现将我县耕地“非粮化”相关情况汇报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专家领导批评指正。

一、总体情况

×××县辖×××个乡镇,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公顷,旱地面积为×××公顷),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主导产业为水稻、油菜、油茶、蔬菜、生猪等,特色产业为茶叶、中药材、水果、湘黄鸡等。多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是“全国百个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全国农机作业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示范县”“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2021年,全县粮食生产面积×××万亩(其中早稻×××万亩、中稻(一季稻)×××万亩、晚稻×××万亩、旱粮×××万亩),粮食总产量达×××万吨,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任务。

二、耕地“非粮化”产生的具体原因

一是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存在主观认识问题。由于种粮效益低下,受经济利益驱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农民缺乏耕地保护的动力,耕地保护意识薄弱,不但导致耕地数量的减少,也加剧了耕地质量的降低,同时,也造成个别地块季节性撂荒现象。个别种植户调整种植蔬菜、花卉、园林水果等种植效益较高的作物,对耕地粗放利用、掠夺式利用、只用不养,致使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地贫瘠,耕地质量下降明显。由于很多村宅基地资源紧张,没有新的宅基地,农民为了结婚娶媳妇等原因,有在自家承包地上违规建房情形。

二是政策界定不清,存在认识偏差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农业生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对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认识不够,部分存在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等行为;
对农用附属设施认定标准不清,存在超标建设问题。同时,极少部分外出农户,存在“自家的承包地种什么都可以”的认识误区,图方便管理,有在自家承包耕地种树等情形。另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没有出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配套的法规来约束土地流转的用途(农业用途含概较广,不是单指粮食生产),特别是对土地流转的风险、土地流转的规模、土地流转的责任追究等法律、法规不明确,这是造成耕地流转后“非粮化”倾向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自然条件限制,存在客观因素问题。部分高岸田、深泥脚田等由于“旱不能灌、涝不能排”水利基础设施差,客观条件上造成耕地抛荒隐患相对较多。另外,受耕地污染影响,导致严格管控“红斑”区无法种植粮食。同时,农民还随意在耕地上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更加剧了对耕地的破坏。

三、我县治理耕地“非粮化”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以最高站位抓尽责履职。我县坚持高位推动,成立耕地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各乡镇相应成立耕地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无盲区摸底自查,把耕地“非粮化”整治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行“定任务、定内容、定目标”,对耕地相关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核查。全面推行田长制,出台《加强耕地保护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意见》,成立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建立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进一步采取长牙齿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国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耕地“非粮化”总体情况可控,确保耕地保有量面积×××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不减少,全县耕地“非粮化”整治总体工作成效良好。

二是以最全部署抓“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对“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题调度,并多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求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精准、不偏不倚的原则,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 列出整治整改清单,做到挂图作战、逐一消号。同时,严格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周密部署排查,我县“大棚房”整治效果良好,没有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全县无新增“大棚房”问题。

三是以最严巡查抓“违规建房”问题整治。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督网络,出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实施细则》,按照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考核与奖惩问责的方式,对应相关职能或所管辖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建房)利用行为,进行最严格的网格化动态巡查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结案。主要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全县通过合力攻坚、科学防治,坚决打赢增量“阻击战”,全面打响存量“歼灭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任务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四是以最大投入抓耕地抛荒隐患治理。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2021年遏制耕地抛荒10条措施》,并投入×××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遏制耕地抛荒暨发展早稻生产工作;
在县级层面统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由县级财政按全县耕地面积不少于×元/亩的标准,计提田长制考核奖励和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并纳入预算管理。截至目前,县财政共投入××万元用于支持田长制工作,并计划分三年每年投入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费×××万元,确保新增耕地不抛荒,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要始终绷紧思想认识这根弦。防止耕地“非粮化”,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也是必须确保完成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土地问题是个大问题,农地姓农这条底线不容触碰,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我县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强化对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安排,强力推进我县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细化日常监管。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村规民约;
采用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横幅、“村村响”、电视及手机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强化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意识。同时,加强各级日常动态巡查,把清理排查工作贯穿“农转征”批复、用地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全过程,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种树等破坏耕地行为,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

三是要统筹谋划,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巡查排查、问题分析、研判交办、联合执法、追溯追责”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对于已建成农业基础设施,加强后续管护。进一步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种植结构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调整,实行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审批监管制度。同时,建议上级加大对种粮大县转移支付力度,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以及降低种植成本两方面加大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县级层面在落实各级种粮补贴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应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实际给予配套补贴,补贴辖区内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加大对农民种粮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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