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合同模板6篇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合同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6篇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篇1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聘用合同工。聘用合同由本公司实行全权办理,其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第二条 聘用合同工必须是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路桥专业人员。第三条 聘用合同工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第四条 聘用合同工使用的原则一、 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三、 坚持“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原则,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合同工的聘用、配置、培训、薪酬激励及社会保险等工作归院办管理。

  第二章· 合同工的聘用第六条 本公司根据单位业务量、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核定缺员数量,并根据岗位说明书的具体要求,拟定招聘条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招聘。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第七条 本公司应聘的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司聘用条件,并与社会上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 受聘的合同工均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本公司签订为期1-5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

  第三章· 聘用合同工人员的岗位管理及人员配置第九条 聘用合同工岗位共设一类岗、二类岗、三类岗等三种岗位。岗位管理采取“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第十条 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实行有别于企业现有员工工资的谈判工资,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章· 聘用合同工人的培训及开发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聘用合同工的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工依法享有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办公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临时性培训计划时应将聘用合同工考虑进去,并进行培训学时登记和相关培训效果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工的职称评定本院协助办理。

  第五章· 聘用合同工的薪酬、福利管理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工的劳动薪酬由岗位工资和工地补贴组成,岗位工资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本人工作业绩和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工地补贴按其完成的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核定发放。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

  第十五条 聘用合同工的劳动薪酬,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聘用合同工享受用工单位同等岗位人员岗位津贴、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烤火取暖费等。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工可设立服务年限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以20为基数,每服务一年加发10元。

  第十八条 本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合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聘用合同工人个缴纳的部分,由本公司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应缴纳的部分,由财务科按月核定,并统一办理落实。

  第十九条 聘用合同工不享受单位福利分房待遇。

  第六章· 合同工的管理第二十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对聘用合同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布置、安排其应完成的各项生产(工作),并按公司(部门)的考核办法对合同工进行动态考核。聘用合同工必须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对聘用合同工应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其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与合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将该合同工退回,但不给予经济补偿。(1) 在试岗期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的;(2) 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委或规章制度的;(3) 上岗过程中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结企业利益造成损害的;(4) 因卖淫、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5) 被劳动教养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8) 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聘用,并按国家劳动政策给予经济补偿的。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篇3

  甲方 :xx省xx县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话:cc8,手机:1xx7,地址:xx省xx县路二段54号。

  乙方 : , ,汉族, 人,住 ,身份证编号:

  电话: ;手机: 。

  为了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zd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定如下招股协议。

  一、公司的企业性质。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东出资金额。

  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元。

  三、招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xx省xx县xx镇路费54号。

  四、 公司经营的范围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开关、插座的生产、经营、销售,五金交电燃气具的加工、销售;

  (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四)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次性缴纳。

  (五)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元。

  (六)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zd规的规定和公司合同规定的程序办理。

  (六)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六、公司的股东。

  (一)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二)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6)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合同、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决议、监事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7)公司终止后,按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法律、行zd规或公司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1)遵守法律、行zd规和公司合同,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4)国家法律、行zd规或公司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七、公司的股东会

  (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其他职权。

  (二)、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三)、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三)、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修改合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八、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一)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其他职权。

  (三)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公司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五)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zd规、公司合同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

  九、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依本合同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合同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合同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十、公司财务、会计。

  (一)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zd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年的一月十五日至一月三十日送交各股东。

  (二)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三)、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合同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合同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5)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合同而存续。

  (四)公司因前条第(1)、(2)、(4)、(5)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五)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zd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十一、 附则。

  (一)本合同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三)公司的营业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本合同一式2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法》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服务、活动的法规和规章,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 活动名称:

  2. 举办地点:

  第二条:举办日期

  1. 活动举办日期: 年月日,乙方应在 年月日早9:00前

  布置完毕,所有物料甲方验收;

  2. 注:在举办期间因不可抗力(详见第六条)的因素,导致无法施工,工期将

  自动顺延。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 (¥ ),双方签订活动后一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额的40%即人民币为定金,剩余款项在活动举行完毕三天内,甲方全款付清。

  2. 甲方应确保每次款项资金及时到位,使乙方工期如期进行。

  3. 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第四条:相关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事宜协调(电源、现场场地、安全保卫等),使乙方具备施工条件,以及活动当天消防、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2. 活动现场布置完成后,乙方应在现场负责维护活动配套设施及相关服务,及维修或更换由于设计及安装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 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证明材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4. 如果因天气恶劣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活动延期,甲方重新选定日期后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已执行项目按照报价单价收取费用。

  5. 如有恶劣天气(风力大于5级)等不可抗拒天气,致使乙方物料无法施工或损坏,甲方不负责赔偿,但也不因此扣减乙方费用。

  6. 乙方所提供物料甲方为租赁使用,甲方如有异议请提前协商乙方。

  7. 甲方至少在活动前4天给乙方提供可施工现场,以及方案确定,如因甲方场地问题、更改方案原因而造成的施工延期,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所发生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出现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 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第六条:争议解决:

  1. 在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并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确认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双方应尽快协商合同继续履约与否的有关事宜。

  2.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1. 在事先没有得到另一方认可并有相应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鉴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 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附件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乙方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标准。

  设计策划图纸及物品明细表加盖双方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理人) 乙方法人(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篇5

  一、总 则

  为进一步优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合同归档、查阅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 用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中心、各子公司、事业部合同归档、查阅相关事宜。

  三、定 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对内、对外订立的不同性质的协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3.1 人事类: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离职协议等。

  3.2 经营类:招投标合同、合作协议、市场开发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保险合同、租赁协议等。

  3.3 购销类: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

  3.4 工程类:项目建设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承揽合同、维护保养合同等。

  3.5 技术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资质申报)、代理报关协议等。

  3.6 诉讼类: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起诉状、上诉状等。

  3.7 其他具备合同性质的文件。

  四、职 责

  管理中心行政中心,各子公司、事业部印章审核员兼任合同档案管理员,负责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4.1 负责合同归档手续办理、更新《合同档案目录》。

  4.2 负责合同查阅手续办理、维护《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

  4.3 负责合同档案存档、整理、核对、登记、接交等日常性工作。

  4.4 工作变动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列出合同档案移交清单。

  4.5对管理中心各中心、子公司、事业部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6 其他合同档案管理事宜。

  五、归 档

  5.1 合同经我方加盖印章后,合同档案管理员应跟踪合同去向,监督业务经办人员提交存档已经各方盖章之终版合同。

  5.2 经办人员提交存档合同,合同档案管理员于《合同档案目录》进行更新录入,经办人员于《合同档案目录》签字确认。合同档案管理员应于接收前对合同进行相应的核实工作,确认对方是否已盖章,是否漏页、缺页等。

  5.3 合同档案管理员将合同档案存放于专用文件柜内,注意防火防潮。存放时,遵循合同的形成规律和特点,分门别类。

  5.4 合同以原件或正本归档。特殊情况不能留存原件或正本的,应将复印件或副本归档,并于《合同档案目录》注明原件或正本所在。

  六、查 阅

  6.1 需查阅合同档案的人员,应至合同档案管理员处领取《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经所在部门主管签批后,方可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限于公司办公场所内。

  6.2 合同档案不予外借、扫描,且查阅过程需由合同档案管理员陪同监督。如有复印必要,可进行合同文件的复印。

  6.3 查阅或复印合同档案时,应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划、裁剪、拼接、抽取、拆页或损毁。

  6.4 查阅涉及公司经营决策、发展规划、诉讼文书、重要合同等重要的或应予保密的或尚未依法定程序披露的合同须经总经理批准。

  6.5查阅合同交还时,合同档案管理员查须当面核对,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七、期 限

  常规性合同档案保管期限为三年,但涉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则为永久保存。

  八、处 罚

  为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于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公司有权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适当经济处罚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则转送司法机关严肃

  8.1 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公司合同档案的;

  8.2 擅自抄录、复印、公布公司保密合同的;

  8.3 擅自涂改、篡改、伪造、变造公司合同档案的;

  8.4 违法违规出卖、倒卖公司合同档案的;

  8.5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经手人员其他玩忽职守情形的。

  九、其他

  9.1 本办法由行政中心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

  9.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合同档案目录》

  2.《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

  行政中心

  年 月 日

关于公司合同模板篇6

  招聘方: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枢纽NJ-2标项目部(简称甲方) 受聘方: 唐程 (协议制职工)(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协议生效期限为/个月,从 2xx年 6 月 24 日起至 相关工程结束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负责本项目部及工地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

  5、负责月底抄录用电单位电表并整理报送财务。

  第三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为:元/月,工资已包含社会保险金。

  2、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20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若甲方推后半个月未发放工资,视为违约。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资外,负责乙方职工餐及住宿的提供,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乙方在工作期间福利待遇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乙方如在工作期间请假,甲方不支付请假期间工资。

  第五条:协议终止及违约

  1、如乙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手续。

  2、如果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触犯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警告、处罚、直至辞退。

  4、甲方因项目工程竣工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得结清乙方的工资。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姓名):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职称: 户口所在地地址:

  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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