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产品运销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段;农产品运销主要是由批发市场运销、共同运销、产品直销等形式所组成。台湾当局十分重视运销制度建设;同时,加强运销组织建设,并注重农产品运销信息平台的建设。

关键词:台湾;农产品;运销;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37-5617(2016)01-0001-05

Abstract: Th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Taiwan has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which has gone through three different stages of development The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re mainly made up of wholesale market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shared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direct sale, etc Taiwan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system, meanwhile, it also puts emphasi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organizations and information platforms for agricultural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Key words: Taiwa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nsportation and sale; enlightenment

我国台湾省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农业在较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台湾重要的支柱产业。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大量农业品的产出,既解决了农产品内需供给问题,又为台湾工业化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外汇,也就是曾经的那个“米糖经济”时代。台湾地区的粮食主产品是水稻,在其他多种农业经济作物中独占鳌头的则是甘蔗和茶叶。台湾的水果丰富多彩,有菠萝、香蕉、木瓜等各种各样的热带水果。如何有效地将这些农产品运销出去,使农民丰产又丰收,这是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课题。长期以来,台湾在农产品运销方面有一些成功的实践,这为大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台湾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运销

农产品运销,主要涵蓋了农产品的加工、包装、仓储,以及农产品运输和市场销售的体系、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台湾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产品运销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农产品运销是与农业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状况相适应的。概括而论,台湾农产品运销经历了以下3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1委托运销和农民联合运销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始于20世纪50年代,止于70年代初期。在国民党政权刚刚败退至台湾之时,由于大量外来人口迁入岛内,台湾主要农产品粮食供给一时出现了困难。对于当局而言,当时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解决内需供给和稳定物价。随着台湾“土地改革”的成功实施,农业经济得到了空前的恢复与发展,内需供给问题迎刃而解。这一时期,台湾农业发展一方面要解决土地产权问题,有效扩大自耕农的数量,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另一方面要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和提高,台湾在农作物品种改良、化肥使用方法、病虫害防治、新式杀虫剂、栽培嫁接技术等多方面都有所改进。这就使得台湾主要农产品产量增长较快,大米从1953年的1642万t增加至1968年的2518万t;菠萝从1952年的62万t增加至1962年的192万t,柑橘从27多万t增加至67多万t。农业品剩余的出现遂使运销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之一。台湾当局在各地兴建了一些稻谷仓库,并指导农民进行农产品的初步加工;同时,将一些大宗农产品如稻米、白糖和菠萝等组织出口至美国、日本、东南亚、欧洲及其他国际市场。

12批发市场运销发展阶段

批发市场运销包括共同运销和合作运销。这一阶段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止于80年代末期。20世纪60年代初期,台湾当局确立了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体的“出口导向型”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选择使台湾摆脱了内需市场狭小对工业发展的制约。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农业与工业的劳动力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农业劳动力外流加快,农业经济出现了初步的下滑。农业经济增长率从第三期经济建设计划时期(1961—1964年)的58%下降至第五期经济建设计划时期(1969—1972年)的15%;同期,农作物增长率从48%下降为0;农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从595%下降至215%。台湾“以农养工”政策的负面影响业已暴露无遗。为了阻止农业经济衰退,1969年10月,台湾实施了《农业政策检讨纲要》,确定了三项政策目标,即促进农业增产并提高运销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同时,台湾还制定了“农业发展十四条”政策,并强调要改革农产品运销制度。1972年9月,台湾实施了《加速农村建设重要措施》,提出改革农产品运销制度,以减少中间环节的盘剥。必须提及的是,在此阶段台湾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63—1971年,种植业在农业总产值结构中的比重从634%下降至538%,林业从47%上升至57%,渔业从87%上升至150%,畜牧业从232上升至255%。这就动摇了传统的“米糖经济”为主体的相对单一的农产品结构,花卉、水果、蔬菜等园艺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产值比重逐渐扩大。台湾凤梨种植面积在1965年达到11万hm2,产量为23万t;香蕉种植面积在1967年达到4万hm2,产量达到65万t。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源头的变化不能不影响到农产品的运销行为,这种农产品多元化格局,以及80年代中期后台湾以高科技带动农产品升级,使得附加值低的农产品逐步减少,运销模式与运销内容都出现了新变化。台湾以共同运销和合作运销推动农产品出口,猪肉及制成品、水产及制成品、种苗、花卉等农产品出口量上升,从而改变了运销内容和农产品出口结构。

13直销和促销发展阶段

农产品运销方式的变化,出现了农产品直销和促销展示园区等运销网络。这一阶段始于20世纪90年代,一直发展延续至今。90年代以来,台湾农业经济持续衰退,农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从1990年的55%下降至2010年的16%,农地的经营规模缩小,农民收入逐年下降,农业劳动力外流加剧。与此同时,台湾农业内部结构开始调整:一是进一步缩减种植业的面积,发展“精致农业”,即技术层次较高、品种优良的农业,重点发展兰花、种苗、木瓜、观赏植物、芒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二是控制养猪场规模,提倡“休闲畜牧业”,使之成为“观光农业”的组成部分,将养牛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由此可见,培育优质农产品,诸如推广优质大米、高附加值水果等,已成为台湾农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这也促使农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同时上升。在此阶段,台湾当局调整了农业品销售政策,从过去以国际市场为主转向以岛内市场为主,从而改变了近半个世纪以来依赖农产品出口创汇的局面。配合这项政策,台湾减少了猪肉和水产品等的出口数量,再通过出口管制、税收等手段实现销售导向的转变。台湾当局还提出促进农产品运销自由化发展目标,旨在消除中间销售环节,缩短农产品运销过程。随着台湾都市地区连锁店、超市的涌现,“农会”在农村地区也兴办了一批超市或代销店,这就为农产品直销提供了便利。台湾当局斥巨资在台北地区兴建了“农产品配销中心”,提升了农产品的运销效率。

2台湾农产品运销体系的构成

农产品运销首先涉及到加工和包装,再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促进销售。台湾农产品加工历史久远,早在日据时期,农村就建立了农产品加工工场,主要有制糖、食品加工、橡胶、凤梨等。在台湾农业合作社和各级农会组织的运作下,农产品加工和包装在运销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精致农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在促销中同样产生了积极作用。这种加工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粗略加工。例如,稻子去壳成为糙米,再去糠皮加工成胚芽米,脱去胚芽就是白米。各级“农会”在展开充分的市场调研之后,进行不同类型的分装。二是精细加工。一方面,随着都市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白领阶层更加倾向于快餐速食。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台湾将很多农产品加工成速食食品。另一方面,由于各种食品加工技术日趋成熟,使得一些农产品得以华丽转身,加工成很多农产品的衍生品,以全然不同的面目进入消费市场。在农产品的包装方面,台湾视包装为一种促销途径,故而注重农产品的外包装,并注意扩大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渐形成品牌效应。通过农产品加工和包装,有力地促进了运销效果。目前,台湾农产品运销体系主要是由批发市场运销、共同运销、产销班、产品直销等多种形式构成。

21批发市场运销

从20世紀70年代初期始,台湾当局就大力兴建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运销设施建设。当时,兴建和扩建20多个县市的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和5个水果蔬菜冷藏库。新建鱼货批发市场和台北市鱼货包装处理中心,以及一些港口和鱼市场冷藏库,还兴建了一些家禽、花卉批发市场。时至今日,台湾形成了以水果蔬菜、花卉、肉类制品、鱼货海鲜为主体的批发市场,数量超过200家,其中,闻名遐迩的有“台北市滨江路果菜批发市场”和“台北花卉产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水果蔬菜产品除了少数通过产地直销之外,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批发市场销售。花卉批发市场主要分布在台北、台中、台南、彰化等地。几乎每个县市都设立肉类和鱼货批发市场。

事实上,在农产品运销体系中,批发市场是基础市场,影响着市场农产品供货数量和价格水平,其价格水平反过来引导着农产品的生产和供货。台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有拍卖、议价和投标。这些批发市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展开传播和销售,电商业务量较大,特别是电脑拍卖的交易方式深受招投标双方的欢迎。因为电脑议价公平透明,交易效率很高。台湾从事批发市场运销的经营主体主要有:“农会”和农业合作社、“农会”和农业合作社合资的法人、地方政府出资的法人、农民与中间商合资的法人、多方出资的法人等。批发市场全部由政府出资兴建硬件设施,再由供货商承接经营。批发市场的土地租金低廉,政府给予可观的财政补助,还为经营者提供贷款、周转金贷款等金融服务。不同类型的批发市场的所有制形式不同。例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是以民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而鱼货批发市场则是以公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的。

22共同运销

台湾单个农民在农产品运输和销售上存有诸多不利因素,如运输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价格竞争处于不利地位等。如果农民联合成团体,则可以降低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形成竞价优势等。共同运销就是这样一种运销形式,它主要是由“农会”和农业合作社等组织担当,在农产品生产地集中收货,再运输至批发市场销售的一种运销方式。1979年,在省农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指导下,台湾各级农业合作社经营水果蔬菜共同运销业务,并与省青果运销合作社及省农会成为水果蔬菜共同运销的三驾马车,其共同运销量在1997年占农民团体共同运销总量的48%。1984年,台湾养鸡户成立联合产销机构“鸡蛋运销合作社”,其销售站点分布于各地。另一个就是“毛猪运销合作社联合社”,其共同运销业务在90年代中期就超出了台湾“农会”。台湾当局采取了各种政策措施推动共同运销业务发展,诸如补助农产品运输费用,对参加共同运销的农产品执行保证销售价格的政策等。

23产品直销

在台湾农产品销售竞争激烈的情势下,农产品直销方式应运而生。它是供货商为了降低运销成本、拓宽运销渠道、增加销售业务量而逐渐发展成熟的一种运销形式。直销就是将农产品从生产地直接供应给零售商或消费者,以降低运销成本和产品价格。不仅如此,直销能够更好地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受到消费公众的认可。直销往往将农产品直接销售给一些较为固定的消费大户,如机关团体、学校、军队等集体伙食单位。例如,20世纪80年代末期创建的台湾“汉光果菜社”,起初它是一个共同运销组织,随后经营农产品直销业务。90年代伊始,它将蔬菜直销给台湾驻军副食品基地,对大型批发仓储单位万客隆直接提供货源,还为部分学校提供午餐服务,其蔬菜直销取得良好效果。不难看出,直销这种运销形式出现之后,直接造成批发市场销售量下降。这正是台湾当局的政策目标所在,以便形成一种相互竞争机制,更好地推动农产品销售的自由化和现代化。伴随着台湾地区超市的快速发展,直销这种供货销售形式发展迅速,并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台湾农产品运销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半个多世纪以来,台湾农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与转型,农产品运销制度和运销体系也经过了多次改革与调整,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台湾当局的政策导向始终发挥着引领作用,对运销制度的改革与建设同样表明了台湾当局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重视。回顾与总结台湾农产品运销的主要经验,具有积极的资政意义,其将为大陆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

31重视农产品运銷制度建设,顶层设计科学合理

长期以来,台湾当局十分重视农产品运销政策与制度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制定农产品运销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运销有了制度保障。在一些农业政策文件中,台湾当局曾多次关注农产品运销问题。例如,1969年通过的《农业政策检讨纲要》,“农业发展十四条”,以及1972年颁布执行的《加速农村建设重要措施》,这些文件都提出了应改善农产品运销体制。农产品运销政策和法规在20世纪70年代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出现了专门性的政策或法规文件。1970年,台湾制定了《改进农产品运销方案》,构建以批发市场为枢纽的运销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相继颁布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法》、《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法施行细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农民团体共同运销辅导奖励监督办法》、《公平交易法》等。特别是1983年重新修订的《农产品运销改进方案》,提出了10项推动农产品运销改进的事务。这些法律法规文件对农产品运销中所涉及的行政主管机构、运销组织、市场主体、成交方式、供应商,以及花卉、水果、蔬菜、猪肉、鱼货海鲜等农产品的零售和批发业务、共同运销、市场管理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分清了各方主体的责任和行为规范,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运销事业的发展。其二,建立农产品运销的准入制度。台湾有较为严格的农产品运销准入制度,当局对诸如供应商、承销商、各类商贩等市场主体都执行登记和许可证制度,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立即将其证照吊销并逐出市场。其三,建立农产品运销跟踪制度。西方国家推行农产品安全追踪制度,新西兰所有奶牛都标有编号,奶产品同样有编号,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追查到具体的供货商。新世纪伊始,台湾开始实行农产品运销跟踪制度,旨在建立一种农产品质量保障监控体系与追溯制度,它是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稽查的农产品安全管控,其覆盖范围在执行中将逐渐扩大。这方面制度建设成果有《农产品产销履历验证管理作业要点》和《产销履历委托实施要点》。

32加强农产品运销组织建设,形成良性市场竞争机制

台湾地区的农产品运销组织主要有各级“农会”、农业合作社和产销班。通过《农会法》、《农会法施行细则》、《农会选举罢免办法》等文件,台湾当局建立了系统的各级农会组织规制。台湾“农会”实行会员制,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各级农会组织从事农产品运销、农村信用等事业。“农会”内部设立了产销部、信用部等业务机构。台湾“农会”从事农产品运销通常不与具体农户发生业务关系,而是与农业合作社、产销班有业务往来。20世纪90年代,台湾相继颁布了《农业产销组织整合实施要点》、《组织共同产销班发展地区农业辅导计划》等政策或计划,加强对农业产销组织的建设与整顿。台湾当局制定出产销班的组织纲领,规定同一产业的农民参加一个班,以乡镇为组班范围,同类农产品组成一个产销班,目标相同者组成班等。台湾以产业、区域、农民兴趣等整合共同产销经营组织,“农会”与农业合作社之间保持着有序的竞争关系。

33重视农产品运销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促销农产品

这也是台湾农产品运销的主要经验和特色之一。20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创设了农产品运销数据仓储系统,再加上市场情报服务查询系统、农产品交易行情系统、农产品物价查报系统,以及随后增加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流通和服务的信息化程度,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运销的效率。台湾当局还斥资兴建了农产品运销全球信息网络,建设批发市场和直销两种运销方式的信息化平台,改善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以降低物流成本并提高运销效率,最终使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获益。近年来,由于天气和供求关系等原因,山东、安徽、辽宁、新疆等多省区出现了蔬菜滞销腐烂,甚至价格猛跌。事实上,这只是一种表象,其深层次缘由在于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与全国的大市场没有实现有效衔接。换言之,缺少有效的农产品运销制度和运销组织,没有建立起农产品销售的全国信息共享平台,没有进行有效的农产品生产预测和预告,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盲目性很大,故台湾地区农产品运销的成熟经验是很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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