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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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2022年)

 

  天组[2007]

  号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生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着眼长远, 立足教育, 重在培养, 个别发展” 的方针, 加强对高中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试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 工作的意见》 及《关于加强对中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意见》 等有关规定, 现就进一步规范高中生发展党员 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循序渐进, 适时引导, 建立系统的教育机制 高中生发展党员 工作的立足点要放在对高中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上, 通过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 增强对党的热爱, 坚定跟党走的信念。

 各完全中学党组织要利用学校教育的良好条件, 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着重点放在扩大教育面和增强教育效果上, 让更多的高中生较早、 较系统地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激发他们的政治

 热情, 增强党在高中生中的影响力。

 抓好分级分层教育。

 从高中生入学开始, 就要着手分级分层制定教育规划, 并认真抓好规划的落实。

 对高一学生,重点进行系统深入的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使他们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领导核心的历史必然性。

 对高二学生, 重点进行党章知识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老一辈革命家与英雄模范人物事迹教育, 使他们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对高三学生,

 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使他们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永远与时代同步的鲜明特性。

 注重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

 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充分利用政治、 语文、 历史等学科教学的主阵地, 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经常化, 保证全体高中生都能接受到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要根据高中生的特点, 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融入到课外实践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 社会文化传播、家庭教育之中, 形成学校教育、 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联动机制, 为关心高中生政治进步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要注意发挥优秀党员 教师为人师表的典型示范作用, 为高中生树立起学习榜样, 引 导他们积极上进, 增强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决心。

 办好学生业余党校。

 在抓好普遍性教育的同时, 充分发挥学生业余党校的作用, 通过集中学习和提高, 切实帮助高中生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

 业余党校要制订专门的教育计划, 建立健全学员 的考勤登记、 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保证培训质量。

 学员 的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学时,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 可颁发结业证书。

 有关镇( 街道)

 党( 工)委及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要支持和帮助所属完全中学党组织从实际出发, 建设好学生业余党校。

 二、 选好苗子, 严格要求, 建立规范的培养机制 要重视抓好高中生中优秀分子的重点教育培养, 使他们逐步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 信念, 激发他们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

 有关镇( 街道)

 党( 工)

 委、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及各完全中学党组织要把建立和加强高中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促进、 规范学校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 扎实进行。

 选好培养对象。

 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学校党建和团建工作的实际, 从高一起, 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的、 品学兼优的团员 在初中的情况和入校后的表现, 选拔其中品学兼优、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的、 年龄不低于 15 周岁的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选拔要按照团支部推荐、 班主任同意并征求课任教师意见、 团委审核、 全校公示、 学校党组织讨论、 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程序进行。

 批准的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应及时履行规定手续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记实簿》。

 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对确定好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培养联系人, 并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写实工作。

 培养联系人应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 标准严格要求自 己,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 教师担任。

 两名 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了 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 学习、 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 克服缺点, 积极上进; 要经常向党小组、 党

 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 提出加强培养、 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和建议; 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写实工作,写实内容要真实、 具体、 正确, 及时、 完整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记实簿》, 写实的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不可追记或突击写实。

 着力提高培养质量。

 学校党支部每半年要全面、 具体、深入地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一次考察, 考察结果要有记载。

 在此基础上, 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 及时调整出不能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

 要吸收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如讨论发展党员 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等, 给他们交任务、 压担子, 注意锻造他们健全的人格, 扩大他们在学生中的影响。对个别思想素质高、 学习成绩好、 能力强、 表现出色的入党优秀积极分子, 符合党员 条件的可以送镇( 街道、 市直)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在距其毕业时间 3 个月 之前, 按程序吸收为预备党员 , 不允许突击发展, 更不能存在毕业后发展的情况, 确保发展的对象在广大高中生中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和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 精心立档, 及时反馈, 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 关心高中生政治进步, 除认真做好对高中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培养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外, 还要采取措施做好衔接工作, 保持关心高中生政治进步工作的延续性, 使这项工作的成果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做好记载工作。

 学校党组织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中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情况进行记载。

 可制作《高中生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登记表》, 对高中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和党组织培养教育、 考察的情况进行认真登记, 建立高中生要求政治进步的综合档案, 在思想表现、 学习成绩、 工作业绩、 群众基础等方面作出详尽的记载。

 做好有关档案整理移送和衔接工作。

 个别吸收为预备党员 的, 学校党组织要将入党申请书、 个人自 传、 定期思想汇报、 学习心得、 政审综合报告( 附证明)、 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团组织“推优” 材料、 党小组推荐意见、 党支部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记实簿》、 入党志愿书等一并装入学生档案。

 其他要求政治进步的高中生的入党申请书、 组织鉴定材料、 业余党校的学习结业材料等也要装入各人的档案, 并在他们毕业后, 及时将档案转入升学、 参军、就业的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 使新单位的党组织能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培养, 实行跟踪记载, 保持发展工作的持续性, 不必“重起炉灶”。

 要制定制度, 完善手续, 避免由于党组织工作上的原因, 出现高中生入党积极分子流失和培养教育、 考察工作的脱节。

 有关镇( 街道)

 党( 工)

 委、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要对移送材料严格把关,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每年将对高中生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移送情况进行检查。

  建立联系制度。

 学校党组织要与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 及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密切联系, 尤其是对预备期内的学生党员 ,学校党组织为他们做好预备期表现的反馈工作, 继续给予他们帮助教育。

 四、 措施得当, 各尽其责, 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基础的战略高度重视关心高中生发展党员 工作。

 学校

 党组织要把对高中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落实领导责任, 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 抓, 负总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学校党团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高中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明确目 标,工作计划、 工作步骤和保障制度要切实可行。

 学校党团组织要相互沟通, 相互协调, 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要加强学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为做好高中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供组织领导保证。

 要重视挑选政治素质高、 思想作风好、善做群众工作的党员 教师, 担任业余党校的兼职教员 , 建立好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有关镇( 街道)

 党( 工)

 委、市教育局机关党委要经常对所属完全中学党组织进行检查指导, 定期听取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的调研, 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党建工作目 标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发:

 各镇( 街道)

 党( 工)

 委, 市教育局党组、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各完全中学党组织

 报:

 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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